【本報訊】近年愈來愈多港人北上置業及居住,但中港兩地法律不同,港人在內地置業時應小心翻查有關物業的各種許可證。
內地屋苑管理良莠不齊,港人在內地居住時,應緊記財不可露眼,業主遇劫或遭遇襲擊應即時報警,內地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及叫救護車電話120。為保障人身安全,最好選擇較多港人居住的屋苑,以便互相照應。
據長期居住內地的港人表示,港人居住內地常遇的問題主要是所買單位的房地產證問題、樓宇質量問題、大廈設施問題、僭建物、擅改單位用途、管理費過高、保安員質素差及治安不靖等。
經過九十年代初期的爛尾樓高峯期後,現時港人返內地置業一般都會買現樓而甚少買樓花,因此買樓時最好詢問清楚有關單位房地產證問題。買樓應該經律師樓辦理,以保障利益。為確保樓宇質量,應選擇信譽良好的發展商,例如省市級的建築公司興建的樓宇。
內地屋苑一般由發展商屬下公司負責管理,有些管理公司會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故買樓前最好問清楚管理費怎樣計算。一般來說,居住大型屋苑,管理費可分攤,不會太貴。
如果遇到屋苑管理問題,最好先與左鄰右里商量,再推舉代表向物業公司反映;如果保安員質素有問題,可向物業公司高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