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官員企圖施壓影響本港選民投票取向的投訴不斷,昨日更有港商投訴,指有內地幹部以「投民主派生意難做啲」作威脅,要求他在立法會選舉中投左派一票,並指可以具拍照功能的手機拍攝選票作為監察,引發應否立法禁止選民攜帶該等手機進入票站投票間的爭議,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表示將提出有關修例建議,選舉事務處卻以「擾民」為由反對。 記者:何文雯、羅偉光
不少市民昨日致電商業電台節目《風波裡的茶杯》,投訴有中資機構及內地官員要求他們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中,投民建聯候選人一票。一位在內地開設鐘表廠的聽眾鄭先生投訴指,有內地高級官員要他投親中候選人一票,鄭先生問,若投了民主黨又會如何?對方隨即說,「投咗民主派,做生意就難做啲嘞」。鄭先生隨即追問該官員怎樣知道他投了哪個候選人,對方竟說「香港有影相嘅手機,總之有方法知啦」。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關注或有選民利用手機拍下選票,並可能從中獲利的問題,為防選舉舞弊,他將於立法會提出研究修例修例禁止攜帶可拍照手機及相機,尤其3G手機進入票站。
不過,選舉事務處指此做法擾民,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主任李榮被記者問及如何杜絕選民於票站投票間拍照時,厲聲回應:「你可以試吓!」他又表示,市民不會接受交出手提電話:「入到票站我叫你交個電話出嚟,你會點呢?」
現時,選舉條例規定市民可不公開其投票取向,任何人未獲當局准許情況下,在票站內拍照,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若任何人向其他人傳達在投票站內取得有關投票取向的資料也屬犯法,同樣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對內地官員可能以拍照手機監視市民投票感到震驚,認為是民主社會一大諷刺,他指既然已有市民作出投訴,李榮不應以「嘻嘻哈哈」的態度蒙混過關,必須想出切實方法保證市民投票意向不受干預,因根據自由意志投票是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
他建議,可參考機場檢查行李時的做法,即投票前將手提電話放在膠盤中,投票後取回,可令市民對投票的獨立性重拾信心。
除了被監視投票取向的投訴外,一位本身是福建人的電台聽眾馮先生則說,其叔父一、兩天前致電他,要求他支持民建聯的蔡素玉,對方說:「你投(蔡)啦,唔投我哋呢度就好麻煩。」一位任職中資建築公司的張先生投訴,指公司經常要他簽署支持釋法的文件,否則不會出糧。
林先生亦投訴稱,其父任職中資機構,最近公司發出內部文件,要求員工加入成為民建聯成員,並交出家人的選民登記資料,文件說明,此舉對加人工及升職有幫助,但林先生稱,其父仍會投票支持民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