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失業兩年的女文員,透過報章刊登的「交友熱線」廣告結識一名男子,相約於三月二十日八時半在網吧會面,一起玩網上遊戲;其後兩人同意到長沙灣一賓館闢室,乘男方洗澡之際,偷去男子羅嘉堯一部價值千元的「NEC」C313手提電話。
兩日後,警方在街頭截查身份證時將被告拘捕,警誡下她承認犯案,將手提電話變賣得一百元,並已花光。
二十四歲的女被告邵翠翠(圖)昨在北九龍法院認罪,律師求情表示,兩人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被告失業多時,因一時貪心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二日,取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NKCC361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