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政府希望能在7月中前完成發債工作,並促請立法會能作出相應配合,盡早通過有關發債的議案。政府明顯沒有吸取維港巨星匯的教訓。巨星匯以失敗告終,主因是政府在缺乏有關巨星匯內容細節的情況下倉促上馬,而立法會亦未有盡其本份詳細審議有關的撥款要求。由於發債計劃仍有不少含糊的地方,發債一事絕不可過急,以下我們僅就發債的目的提出一些有待政府解答的問題。
據財政司司長透露,發債所籌的資金將會用於「開展對本港有長遠經濟效益的基建工程及其他投資項目」。問題是從政府首次提出發行債券至今,我們仍然沒有獲得有關這些基建工程及其他投資項目的任何具體資料。缺乏這些資料,我們又怎能評估這些基建工程及投資項目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環保要求和其他有關的評審準則。沒有準備好這些事前評估的工作,我們又如何能避免政府將納稅人的血汗錢投放在低效率、低收益的大白象項目上。
政府發債的另一目標是發債「有助發展本港債券市場」,而且現在「銀行存款總額達36,000億元……政府發行債券正好給投資者多一個選擇」。事實上,政府早已透過例如外滙基金等機構發行債券,可見債市至今仍未能發展起來有其本身的原因(例如需求不足),而不是缺乏政府推動。若債市尚待發掘的潛力真的如政府所說的那麼大,以逐私利為本的私人企業又為何會放棄這有利可圖的機會,難道政府的市場觸覺比私人企業更敏銳嗎?
為了防止類似巨星匯事件的重演,我們認為立法會應該仔細審議政府發債計劃的細節,並要求政府提供那些透過發債來融資的投資項目的資料和可行性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