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租辦事處房署指違公契

區議員租辦事處房署指違公契

【本報訊】房屋署轄下商場部份公契的字眼,限制了開設議員辦事處的可能性,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因此在當選半年後,仍未能於選區開設辦事處。事件揭發房署轄下商場的公契條款不一,更令其他於房署商場開設辦事處的議員租用權產生問題,房署承諾會申請豁免,希望可於下月初解決問題。
去年當選的黃大仙龍星區區議員譚香文,雖然去年十二月已獲房署答允租出龍蟠苑商場一舖位予她作為議員辦事處,但至今仍望門興歎,面對已動用數萬元公帑完成裝修的單位不得其門而入,原因是龍蟠苑商場舖位的公契,原來沒有寫明可作辦公室用途,雖然房署的律師認為問題不大,但負責批出公契的地政總署卻堅持舖位只能作商業用途,若用作辦事處即會違反公契。

被迫超市外擺檔
結果半年來譚香文一直沒有固定辦事處服務選民,只有逢周二於屋苑商場地下超級市場外,放置桌子作臨時辦事處,以便接見市民。她投訴指,全港各個大小政府屋苑,也有議員辦事處,為何只有她例外,又質疑這個不合理的限制一直存在,為何地政總署一直沒有作出檢討。
據了解,這次驚動房署和地政總署的律師研究公契字眼,是因為有人作出投訴,反對譚香文於該區開辦事處。房署發言人回應指,由於不同屋苑落成時間不同,公契也因應不同環境訂出,相信有部份屋苑的公契與龍蟠苑商場有同樣問題,但並不嚴重,因這次將以申請豁免的形式解決問題,可望於六月初將辦事處交付使用,即使日後有其他屋苑出現類似問題,也可以此方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