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青年趁周末放低工作,在元朗及屯門區出沒,專揀年輕少年男女為目標,以黑社會口脗威嚇,誘往僻靜處集體打劫,並迫使個別少女跟隨到梯間非禮,更向一名十六歲少女施暴,該名「周末淫魔」昨日在高等法院因搶劫、強姦、雞姦及非禮等十四項控罪,重判監十年,其間接受心理輔導。
暫委法官杜麗冰宣判時表示,被告在短時間內連串犯案,可視為嚴重罪犯,感化官及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缺乏適當管教才犯案,為金錢而搶劫,出於好奇心干犯非禮和強姦罪;法官特別提及,遭強姦及雞姦的受害人只得十六歲,事件對她造成的影響可以是一生。
十七歲被告黃志清,在犯人欄內手握拳頭,垂着頭聆聽宣判,聞判後與公眾席上的家人揮手道別,緩緩步入羈留室。
辯方大律師郭棟明指出,被告缺乏管教影響成長,受到不良刊物及影帶影響,對女性產生扭曲的觀念,專家認為被告沒有情緒及心理問題,並非無藥可救,接受心理輔導可改變他對女性之看法。被告得到家人支持及關心,連僱主都讚賞他勤奮好學。
被告親撰求情信,聲稱還柙期間每日食不安、睡不着,對所做的事深感慚愧,自知對不起受害人及家人,沒有想過受害人的感受,令她們受驚,他形容所犯的是他一生最錯的錯事,希望法庭給予機會,會利用時間讀書,出獄後好好做人,孝順父母及貢獻社會。
案發時任職汽車修理學徒的被告,於中一輟學,有兩項盜竊及一項逃離合法羈留的案底。五宗事故發生於去年八月二日至九月六日,在元朗及屯門區,被告以年輕人為目標,指摘事主襲擊他的朋友或偷去財物,威迫他們跟隨到公共屋邨僻靜梯間下手,共有四男九女受害人。
其中十六歲的女學生,遭被告指摘她與人吵架,要進行認人,抵梯間後令她脫衣,否則叫朋友前來將她輪姦,期後被告非禮她,繼而強姦及肛交。警方接報,憑多名事主被劫的八達通卡資料展開追蹤終把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HCCC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