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認錯賊 路人枉被打

少女認錯賊 路人枉被打

廣州一名男子在街上行走,卻被一名女孩指認是日前搶劫她的劫匪,立即招來女孩父親一頓暴打。法院判處動手打人的女孩父親,向這名無辜被「當賊辦」的男子賠償六千元。
去年十一月,家住海珠區沙園街的李小慧,遭人當街搶去背包,數日後在工業大道附近遇見一名姓蘇的男子,愈看愈覺得對方與當日搶劫她的劫匪相似,於是悄悄告訴父親。其父聽罷怒不可遏,大叫「小子!搶東西!?」然後衝上前向蘇揮了數拳,企圖將他制服交給公安。

父賠6000醫藥費
蘇姓男子莫名其妙被打,大聲辯稱自己沒搶東西。李小慧這時才意識是自己搞錯,隨即勸父親停手。蘇被送往醫院治療,醫生發現他被打至腦震盪,頭部及雙手均有明顯傷痕及左眼血腫。李父知道自己誤會了蘇姓男子,主動向他認錯,還為他支付了三千五百元醫藥費。但蘇不忿自己無辜的當街遭暴打,遂將李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三萬元的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失。
李父辯稱打人不是故意,當時只是上前抓住懷疑是搶劫其女兒的歹徒,其間因發生激烈爭執,他才動手打人。主審法官認為,李父因誤會而把無辜路人打傷,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故判他賠償對方六千多元的醫療費及名譽損失。
《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