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殺校」風波愈鬧愈大,繼有家長以個人名義入稟提出訴訟後,擁有七十三年校齡的資助小學寶覺小學昨亦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控教統局以收生不足為理由,不批准該校在新學年開辦小一,決定不合理及不合法,也違背《教育條例》的立法原意,加上未有徵詢行政會議,違反《基本法》,故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教統局之決定,並頒令該校可沿用舊有的收生規定。 記者:梁瑞珮、倪清江
寶覺小學校監許羅佩堅昨代表學校提出申請,指統一派位結果將於下月公布,申請實有急切性,希望法庭盡快聆訊,以免校方錯失為新學年收取小一學生之機會。教統局發言人表示,尊重校方的決定。
跑馬地山光道的寶覺小學,前身為寶覺女子中學(附屬小學),一九三一年由何東爵士夫人張蓮覺居士創辦,是本港首間提供女子義學,四九年獲政府津貼,去年小學正名為寶覺小學,增收男生。
寶覺小學今年初接獲教統局通知,確定04/05年不准開辦小一,建議該校接受特別視學計劃,或與其他學校合併,校方提出反建議,自資辦該年度的小一,惟未被接納。
入稟狀指出,教統局一方面以收生不足二十三人為由不准學校開辦小一,另方面又開設新校,提出小班教學,決定實不合理。而按《小學資助則例》,沒有明確列明教統局可因收生不足而拒向學校提供津貼,故有關決定是不合法及越權。教統局亦未按《基本法》所定,作出該重要決策時須徵詢行會意見。
此外,教統局在六月至八月收生高峯期前便「截數」,斷定該校收生不足,做法不合理,《教育條例》原意為提倡本港教育,但教統局的做法只想盡快「殺」有關的資助小學,不是尋求解決方案。
案件編號:HCAL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