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被車撞 自行「發功」施救<br>社署派員探訪非常父母

幼女被車撞 自行「發功」施救
社署派員探訪非常父母

【本報訊】元朗水蕉新村一對「非常父母」,前日因六歲女兒橫過馬路時被私家車撞倒受傷堅拒送院事件。該對「非常父母」只表示將女兒帶返住所「發功」及用藥酒替女兒以「另類療法」治療,女兒傷勢已無大礙。社署獲悉事件,昨晨派員探訪該家庭,未發現有疏忽照顧兒童及虐兒問題,表示會繼續跟進情況。
該對「非常父母」父親姓游(四十歲),母親姓吳(二十九歲),育有一名六歲就讀幼稚園高班女兒。夫婦兩人無業,一家三口靠三千多元綜援金過活,住元朗大棠路水蕉新村一間石屋。

抱起女兒堅拒送院
單位大廳中央擺放有兩層高神枱,下格為地主位,上格擺放有一個印有「神」字的大玻璃鏡,鏡面同時寫有「日」、「月」、「千里眼」及「順風耳」等字樣。
男戶主游先生表示,曾跟隨先父學習茅山術,聲稱有「異能」能看見「靈體」。
前日下午二時許,游與妻子女兒一家三口往住所附近大樹下天后廟拜神。三人行經崇正新村對開時,疑女童突然衝出馬路,被一輛駛至私家車撞倒受傷流血。
意外後游父將女兒抱起堅拒送院,救護員到場勸喻游父將女兒送院但仍被拒絕,警員及救護員無計下,讓夫婦將受傷女兒抱走。
游氏夫婦將受傷女兒帶返住所後,隨即替躺在梳化上受傷女兒進行「另類療法」,只見游妻用藥酒替女兒傷口清洗後,游不停用雙手在女兒身上凌空「掃來掃去」,念念有詞稱:「百無禁忌,身體健康」似在「發功」,夫婦更雙手互握在女兒身上「掃來掃去」似在「作福」。
至昨晨記者到訪游家,發覺女童表面傷勢已無大礙。中午時分,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三名社工,到來探訪一家三口個多小時。社會工作主任香先生探望後表示,初步未發現女童有被疏忽照顧及虐待問題。兩名交通警員亦到來,錄取交通意外經過後離開。

話你知:或犯「疏忽照顧兒童」罪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評論今次事件時表示,父母在兒女患病或受傷時,不肯帶他們看醫生,可能已觸犯「疏忽照顧兒童」罪名屬刑事罪行。她認為社署需跟進調查今次事件,除可保障女童傷勢確無大礙外,亦應保護女童的精神狀態發展,不會因父母有精神異樣或信仰而受到傷害。雷張慎佳指出,若有需要,社署可向法庭申請「保護兒童令」,使女童能獲得適當照顧。

社署三名社工探望一家三口後,表示未發現有虐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