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向聯合國「人類口頭遺產和非物質遺產」組織申請,要將端午節列為韓國的文化遺產。聽了這個消息,中國人當然跳了起來:豈有此理!
端午節是中國傳統節日,這是比釣魚台是不是中國領土要清晰得多的事情。說到端午節,我們有糭子,有雄黃酒,有菖蒲,有《白蛇傳》,有龍舟,有屈原。掰開手指,有得數呢!怎能因為韓國人一句「口頭遺產」申請,就搶到他們名下?
中國人也不是沒有申請專利的習慣,改革開放之後,為了申請專利,也不知打了多少官司。只是,現在中國人眼裏,只有一個錢字,所以申請來申請去,都是某某發明了一樣賺錢的玩意兒,別人不得擅用,馬上去申請專利,又或者看見人家發明了一樣東西,還沒申請專利,小聰明一耍,捷足先登,反過來就可以告人牟利,像前兩年揚州人竟然想要把香港人發明的「揚州炒飯」申請專利,便是一例。
中國人向錢看,眼光又習慣盯在自己人身上,窩裏鬥了半天,冷不防韓國人伸隻手過來,眼看就要把端午節給端過去了,這才大急,這才發現,原來自己忽略的傳統文化,在別人眼裏是寶貝。這寶貝能不能馬上變成現錢還不知道,但在面子上,也實在說不過去。
這才跳了起來,說為了列祖列宗,也要把端午節搶在自己名下(天可憐見,本來就是自己的東西),並且決定,以免後患,除了端午節之外,甚麼中秋、元宵、清明、重陽、立夏立秋之類,一籃子裝了,都去聯合國申請個「人類口頭遺產和非物質遺產」。這叫本來以為草,一爭才知寶,各方保釣勇士,閒着也是閒着,發力保衞端午節。馬上成立「保衞端午節敢死隊」,鬥不過日本人,還鬥不過韓國人?這次不跳太平洋了,去跳汩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