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吳儀4月底在美國舉行的中美第15屆商貿聯委會上,曾要求美方在處理對中國企業的反傾銷投訴時,能給予中國「市場經濟」(market-economy)的身份,而不是現在的「非市場經濟」(non-marketeconomy)地位。
究竟甚麼是「非市場經濟」地位?為甚麼中國對它那麼着緊?當一國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normalvalue)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並對進口國的同類工業構成損害,根據世貿(WTO)的定義,傾銷的行為便算存在。當出口國被定性為「市場經濟」時,「正常價值」便以出口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來衡量。但假若出口國被視作「非市場經濟」,入口國的調查機構便可引用與出口國經濟水平相若的市場經濟國家(行內稱為替代國)的成本等數據,用來計算「正常價值」,從而確定傾銷幅度(即「正常價值」與出口價之差),並據此來施以對應的懲罰措施(通常是增加關稅)。
由於在選擇替代國時的隨意性很大,出口國若被視作「非市場經濟」看待,有關傾銷的投訴便較易確立。美商務部部長伊文斯(D.Evans)便曾明言,若中國未能致力改革以滿足美國為給予出口國「市場經濟」地位所預設的條件,美國的反傾銷法仍將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其結果將不利於中國,因為「Americancompaniesallegingunfairtradepracticesaregenerallymorelikelytobesuccessful」。
2003年,美國為中國最大的出口市場,故此取消「非市場經濟」地位對中國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