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及妻兒 - 李碧華

禍不及妻兒 - 李碧華

夜來聽得幾個蠱惑仔談江湖風險。一個拍心口:「有甚麼事找我︱︱禍不及妻兒!」
說來豪氣干雲。一瞧,都不過廿歲出頭的「小弟」,其中有成為「丈夫」、「爸爸」,許是無心插柳米已成炊。
老實說,江湖上幾時輪到這些小弟有事?都是聽令上級集體行動的嘍囉,只有私怨,沒甚麼資格「禍及妻兒」,到了婦孺都欠缺安全感,一定是大事,也一定是位高權重的人物。不過見他們亦懂一夫當關地出來保護妻兒,到底也算是「男子漢」,天職成家立業養妻活兒,給她們安全感,穩定的生活環境,有希望的明天,堂堂正正做人。
有廣告要勸諭離婚後子女跟媽媽的男人;「關心你的子女,記緊支付贍養費。」已夠荒謬,更有只懂向妻兒施暴、剝削、虐待,甚至殘殺的,簡直無恥。
江湖中人自己有差錯,也不願家人受牽累。正如明星藝人,非常緊張小孩曝光受狗仔隊騷擾,是同樣的心意。男人明白自己的責任,根本不用旁人提醒。
受政治壓力被迫引退的,他們說:「為了妻兒免於恐懼……」不知何時開始,香港已經「江湖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