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專心駛車發生意外可囚半年

不專心駛車發生意外可囚半年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指出,任何人在駕車時不夠專心、或不審慎、或駕駛時未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導致意外,足以構成「不小心駕駛」罪名。他表示,若以此推斷,駕駛者行車時翻閱地圖引致交通意外,可能觸犯「不小心駕駛」罪名。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三十八條,任何人士觸犯「不小心駕駛」罪,若罪名成立,可被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