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港府應檢討資訊基建角色

傳訊四圍炳:港府應檢討資訊基建角色

筆者近日讀《經濟學人》,看到一篇有關各國政府在電子應用(E-readiness)上成績的消息。該項調查由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進行,量度全球首60個經濟體在電子商貿環境、互聯網市場機會和監管環境上的發展,包括寬頻和流動電話的滲透率等,詳情可參見 http://www.economist.com/markets/displayStory.cfm?story_id=2630343 。

香港電子應用世界排第9
結果是丹麥第1,英國第2,瑞典第3,美國竟然第6,新加坡壓倒香港排第7,而香港排第9,中國排52。其實排名不是最重要,因為彼此間分數分別不大,而且也難以確定EIU採用甚麼準則評估,不過,港府也應該將之作參考,看看自身有何改進之處。
有趣的是,上周有報章報道指出,香港的會計師對資訊科技甚為不以為然:好像若會計師收到一封來自客戶附有文件的電郵,儘管已經備有數碼副本,但同樣會打印一份作備用。背後原因是專業人士仍然不信賴數碼版本的檔案。
資訊文化難以移風易俗,香港政府可以提供教育和鼓勵;但對於營商的環境,卻應該留待業界人士自行發展,太多長官意志只會累事。對於政府積極介入的基建項目,直接用納稅人金錢(或官商合營)推動電子商貿發展,則我們需要更多的問責,更高的透明度。假若大家發現政府根本不懂管理這類項目,政府便應該全身而退,把項目交回商界經營。
舉一例,根據《蘋果日報》03年12月19日報道,廉政公署揭發政府電子網站生活易的高層,涉嫌串謀一家宣傳公司透過網上預訂,「谷大」有關電子交易的次數,從而達致與政府協議的交易數目指標,生活易方面作出否認。及後,此事再沒有下聞,老記們實應跟進。現時,政府正檢討數碼廿一資訊策略,這個與和黃合作的項目已達五年(可續期一年)之限。有關事件的來龍去脈,政府有必要清楚向公眾交代。若有經營商犯錯,必須秉公處分。

投放資源大效果欠理想
另見一例,月前有報章報道,儘管香港出現假銀行網站潮,但市民對網上保安的關注仍然不足,電子證書未見普及。郵政署四年內斥資逾5000萬元,推出電子核證及證書至今,雖有27萬名用戶,卻只有約14家商戶承諾接受郵政電子證書進行網上交易。
我們不禁要問:政府財雄勢大,投放大筆資源開拓資訊基建和電子證書,反應未見熱烈,究竟是市場尚未成熟,還是政府或官商合營企業經營不得其法,導致要出現「督數」或反應冷淡的情況出現呢?政府理應趁着數碼廿一檢討,重訂參與資訊基建角色。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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