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常參與拍賣的商人左兆華,被指在○○年至○一年間,在十五次拍賣中購入一批價值六十一萬元的政府物料,但他沒有履行合約支付貨款,政府最終需要重新拍賣,遂向左兆華興訟,追討兩次拍賣差價連同拍賣行的佣金約二十二萬元,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審理。
本案原告是律政司,被告是左兆華經營的威廉貿易公司,原告在開案詞中,指威廉貿易公司及另一家公司WilliamTrading&InvestmentCo.Ltd.,參與該十五次拍賣競投,後者是左兆華與妻聯名持有的公司。
涉案貨物是由政府物流服務署提供,包括機械等,被告毀約後,政府將該批貨物以四十二萬元出售,而兩次拍賣的佣金約二萬多元。
不過,左兆華昨日在庭上供稱,他並無參與原告所指的拍賣,懷疑有人假冒身份代表公司出席拍賣,他與事件並無關連。
左兆華從事拍賣及舊車買賣多年,在拍賣行內有超過三十年經驗,他在拍賣會上,曾投得避彈衣、軍車、漁船及消防車等貴價貨。八年前,他便透過公開拍賣,投得九廣鐵路公司放售的一批已退役雙層巴士,合共十七架,涉款共六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J222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