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40分鐘有問必答<br>林青霞首為亮票案應訊

全程40分鐘有問必答
林青霞首為亮票案應訊

【本報訊】被指涉嫌在台灣大選投票時違法展示選票的影星林青霞,昨日從香港飛返台灣,首度出庭應訊。面對檢察官四十分鐘的提問,林青霞表現得落落大方,全程有問必答。她重申,自己無心展示選票,當日只是為了吹乾選票上的印泥。

早已表態支持誰人
今年三月台灣舉行總統選舉前,林青霞曾返回台灣,出席國民黨主席連戰的競選活動。她在三月二十日前往台北市內投票站投票時,被傳媒拍到她在選票上所選的候選人。台北地檢署接獲六名人士檢舉林青霞涉嫌違反選舉法例後,上月首度傳召林青霞,但她當時沒有出庭,僅委託律師代表向法庭請假。台北地檢署日前再度發出傳票,要求林青霞在昨日上午到庭應訊。
台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選民在選票上圈定所選的候選人後,不得展示選票,俗稱「亮票」,以免影響他人投票意願,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兩年或罰款二十萬新台幣(折約四萬六千港元)。
昨日早上十一時半,林青霞身穿一襲顯眼鵝黃色套裝,在辯護律師葛仁剛陪同下,現身台北地檢署,首次就亮票案出庭應訊。林青霞在庭上表示,她被指為亮票的動作,其實是為了吹乾選票上蓋章的印泥。她又稱,自己早在投票前,就已明確表態支持特定候選人,因此根本沒有必要在投票日刻意公開展示選票,而她當日擺出投票姿勢也是讓記者拍照。

解釋每個動作含意
檢察官則認為,單憑當日電子傳媒拍攝的畫面無法證明林青霞是否故意亮票,所以特別翻攝電子傳媒的影像,要求林青霞解釋各個動作的含意,林青霞也有問必答。檢方表示,未來仍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再傳訊林青霞。
負責起訴林青霞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說:「林青霞小姐對於檢察官的詢問有問必答,可以說是相當配合,基本上尊重司法態度是藝人典範,也值得公眾人物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