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政治大有可為

政黨政治大有可為

黃俊邦

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七/○八年不能普選後,香港的民主進程應何去何從?在人大設下的這個鳥籠下,我們應爭取怎樣的方案?
目前法例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不能屬於任何政黨,這條法例便需要修改。觀乎西方的民主制度,大部份政府均有政黨背景。政黨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可以透過黨內的競爭,挑選出政治精英,而政黨的資源,及豐富的行政或政策研究經驗,足以在政權更替之下保持政府的穩定及行政。相反,若果行政長官必須保持所謂「中立」,他當選後的政府,只能是一張毫無經驗的白紙。
立法會在現行的法例下,功能相當有限,它不能對政府的政策主動提案,政府的提案則在分組點票的制度保護下,肯定獲得通過。政府不須費力游說立法會支持,長期忽視有民意代表的立法會,這絕對是一個限制政黨的設計。
在人大決定功能組別及直選議席比例不變下,○八年立法會選舉應如何修改?除了要修改法例對於立法會權力的限制,取消分組點票外;亦需要爭取擴張議席數目,以增加政黨的影響力。第一步應改組功能組別,因為目前功能組別只會產生極多特權分子。修改的內容,必須包括取消以團體為投票單位,改以個人為投票單位。彭定康九五政改可作為其範例,把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擴大。
香港的政制,最終應由政黨推舉出候選人參選行政長官。我們必須為政黨爭取更大空間,為未來政黨執政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