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橋村一條明渠因淤塞引致滋生大量蚊子,嚴重影響村民健康及環境衞生,村民向政府部門投訴逾一年,未獲處理,日前轉向本報投訴,本報轉介多個有關政府部門跟進,但有關部門只互相推卸責任,明渠淤塞仍沒有部門清理。
大橋村居民向本報投訴,大橋村一條排放雨水及家庭污水渠,最近出現嚴重淤塞,令大橋村71號後面一段明渠,污水積聚,以致滋生大量蚊子,情況嚴重。
「每日傍晚五、六點,呢度就有好多蚊,投訴咗成年都冇改善。」村民陸先生不滿政府部門漠視大橋村蚊患問題。
他說,一年前該段明渠開始淤塞,污水積聚,滋生大量蚊子,村民多次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但至今情況毫無改善。村民表示,擔心蚊子會散播病菌,加上登革熱病肆虐,病毒亦由蚊子傳播,故希望有關政府部門正視。
本報將村民投訴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渠務署跟進,食環署派員巡查後回覆本報稱,明渠內有小量淤泥及垃圾,已即時安排潔淨服務承辦商清理,並噴灑蚊油以防止蚊蟲滋生,由於清理後仍發現渠水流動緩慢,食環署已將個案轉介元朗民政事務處及元朗地政處跟進。
陸先生向本報表示,「食環署的確係嚟過,但係就咁落啲蚊油,成效唔大,根本無徹底解決問題。」
渠務署跟進投訴後表示,大橋村排水渠原本位於私人土地,元朗地政處最近把該土地收回另行發展,故渠務署已將投訴轉介元朗地政處調查及跟進。
但地政總署元朗地政處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表示,排水渠一直坐落在政府土地上,元朗地政處近期沒有在該地點展開與渠務有關的收地工作,再者,排水渠淤塞引致大量蚊蟲滋生與清拆現存屋宇無關。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政府土地等同一般私人土地,業權擁有人須負責土地清潔及衞生問題,地政處為官地持有人,實責無旁貸,應負起清潔及衞生責任。
他說,據他了解,地政處一向沒有經費預算在清理官地垃圾問題上,但「冇錢唔係藉口,私人土地嘅業主,冇錢係咪唔使清理?」因此,地政處在事件上明顯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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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市區的公眾地方,如街道明渠淤塞引致蚊患,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清潔及噴灑蚊油;但若在郊外斜坡旁的渠口,則會因應有關環境或地點,由渠務署或路政署負責清理。如在私人土地,會由土地擁有人負責清理;在官地上則由地政總署轄下各區地政處負責跟進。
資料來源:食物環境衞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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