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錮掠財物 兩漢否認控罪<br>司機運人蛇失手遭勒索

被禁錮掠財物 兩漢否認控罪
司機運人蛇失手遭勒索

【本報訊】前貨車司機受酬將內地人蛇送往瑞士賣淫,詎料抵埗後人蛇逃脫,司機抵港後即被兩名男子押走,掠去身上八千元並勒索賠償,嚇得他抽泣及嘔吐,惹來巡警起疑揭發事件。兩名涉案男子否認勒索及盜竊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訊。

首被告李偉秋,三十一歲;次被告陳德華,三十五歲。同被控非法禁錮及勒索兩項罪,指他們於去年十月十一日,在上水新豐路扒王之王餐廳,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禁錮男子張見偉,要求他交出一筆未指明數額的款項。李另被控盜竊張見偉一張支票及其他貨幣,總值約八千港元。

任特赦證人
事主昨日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並乘坐警方特別安排的車輛離開法院。根據控方開案詞,事主原是一間凍肉公司司機,案發前離職,去年十月四日,首被告邀事主作嚮導,將一批內地女子送往外國賣淫,報酬一萬一千七百元。
事主答應,被告安排他與五女一男內地人乘飛機往瑞士蘇黎世,並交給他三本護照,着他抵埗轉交當地接洽人。

兩人蛇逃脫
各人抵埗後,事主始知六名內地人是人蛇,利用假護照過境,四名內地人先後由當地接洽人帶走,餘下兩人其後因逃去無蹤,事主感到害怕,不想捲入案件,遂將手上三本護照寄到內地女友家。事主返港當天,兩被告在機場出現,輾轉將他押往上水扒王之王餐廳,指摘他讓兩人蛇逃脫及弄失三本各值數萬元護照,令集團蒙受損失,必須賠償。被告從事主身上掠去現款約八千港元,更向他索款。
事主被嚇至抽泣嘔吐,被帶離餐廳,巡警看見事主舉動異常上前查問時,兩名被告乘機逃去,其後落網。兩名被告與親友在中午休庭時,在法院外逃避拍照與記者起衝突,一名懷孕女親友一度坐在地上,聲稱遭人推跌,警員及救護員先後奉召到場。
案件編號:DCCC5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