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上判後遺症<br>裝修工追討欠款無門

判上判後遺症
裝修工追討欠款無門

一裝修工人在報章刊登承接裝修工程廣告,承接分判商一項工程後,被拖欠超過一半工程費,雖用盡各種方法也無法聯絡分判商,追討無門,只得向《蘋果》求助。

「開十日工竟得個桔!鬼叫呢行冇合約,人哋死口唔認都冇計,遇人不淑,𠵱家想追就難過登天。」
自歎倒楣的黃先生向記者憶述事件始末:他早前在報章刊登廣告,徵求裝修工作;未幾有一位梁先生致電接洽,欲聘他到屯門一住宅進行裝修工程,雙方其後曾會面,並交換電話號碼及住址;梁先生更給他一張裝飾設計工程公司宣傳單張,自稱為工程公司負責人,專接裝修工程。

「呢行講個信字」
「見佢張宣傳廣告都登晒電話同公司名,重畀埋住址我,應該冇問題啦;呢行一向都係咁運作,你介紹我,我介紹你,大家講個信字,都唔會有乜嘢合約,咪應承去做囉!」
一臉無奈的黃先生續稱,當時雙方寫下單據,內容大致謂該工程合共6500元,分判商先付3000元,尚欠3500元等;單據雖有簽署,但內容甚為「馬虎」,當時他並沒留意。
黃先生於原定日期往開工,完成工程後聯絡梁先生追收欠款,「最初佢就話好快會畀,後來就成日都搵唔到佢,最後一次搵到佢,佢竟然惡人先告狀話:『我冇錢畀你㗎喇,你咪告我囉!』」他其後依地址上門訪尋,「屋裏面嘅人話根本冇呢個人,重搵保安趕我走!」

警方稱無法處理
黃先生說,他曾向警方求助,但獲覆事件無法受理,着他向勞工處或循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辦法。
記者根據有關傳單上的電話號碼嘗試聯絡分判商梁先生,其中一號碼長期沒人接聽,另一手機號碼則接駁到傳呼台,記者留言多次,但沒人回覆。 ﹙○四一六○二五﹚
回應:口頭協議也具效力
勞工處發言人稱,就算只有口頭承諾或協議,也具法律效力,不一定要書面合約才能作實。此行業一般都以自僱形式合作,沒有僱傭關係,故只能循法律途徑追討工程費用。
黃先生的個案,暫未能界定是否屬自僱人士,他可先向勞工處求助。

意見:「判上判」衍生問題大
職工會聯盟組織幹事吳冠君直指,此乃「判上判」所衍生的最大問題。
他解釋,裝修及地盤業拖欠工人薪金情況嚴重,因多重外判制度及欠缺「白紙黑字」合約所約束,加上若判頭與判頭、或判頭與業主間出現糾紛、甚或「打籠通」,工人便多被「拖落水」。
吳冠君提醒工友,在承接工程前,應以「白紙黑字」寫清楚詳細資料,如大判、二判誰屬,薪酬多少,工程位置、工期多少及何時發薪等,所有項目均應清楚列明。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黃先生展示雙方曾訂立的「單據」,內容甚含糊。

分判商出示一張裝飾設計工程公司傳單,自稱為公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