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星展銀行前客戶服務主任,擅自挪用客戶存款,令銀行損失三百五十萬,昨在區域法院認罪判囚兩年。
四十五歲被告殷偉光在星展銀行合併前任職海外信託銀行,昨承認一項欺詐、一項盜竊及十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根據案情,被告自○一年起,向一名女顧客訛稱若要做定期存款,可將錢交給他,由他以職員身份存款,可獲較高利息,女顧客不虞有詐,給他現金及支票做了多份定期。
被告替事主開戶,在存款到期時本息歸還,並自掏腰包支付額外利息,但亦會發假存款單給事主,掩飾挪用了的部份款項,去年九月事主不肯續定期,被告惟有坦承用假單,事主向銀行投訴後,被告自首,最終銀行賠了三百五十萬元給事主。
案件編號:DCCC14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