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昨在立法會獲通過,金管局公布指出,負責獨立管理存保計劃的存款保障委員會,在條例通過後將會成立,以監察整個項目的進度。由於尚有大量籌備工作要完成,該局預計存保計劃於06年開始。該局發言人表示,設立存保制可加強香港的存款保障,有助維持金融體系穩定。
存保委員會會透過金管局履行其職能,即包括評估、收集供款、為基金作出投資及一旦發生銀行倒閉事故時,向存戶作出賠償。存保計劃的保障上限為每名存戶10萬元,存保基金目標水平定於受保存款總額的0.3%,及按個別銀行監管評級制定的非劃一供款制度,所有持牌銀行均強制參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指出,條例草案通過後,會盡快制訂附例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