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不夠成熟,所以香港不應實行普選。」這種道理似是而非。「成熟」只是煙幕。全世界沒有一個地區是以人民的成熟程度,去決定應不應推行民主。民主政制之下,夠法定年齡,就有權投票作出自己的選擇,旁人無權過問你夠不夠成熟。如果成熟是民主的先決條件,那麼是否有需要先成立一個「成熟程度審核處」?誰有資格訂下尺度、作出裁決?
民主體現的是公民權利;民主的精神不在你配不配參與,而是在於沒有人配不讓你參與而強將他的意志加在你的身上。民主政制並非完美,但這不等於應由更不合理的制度代替。比方說,學生會會長應由一人一票選出,假如有人建議只有家住高尚住宅區的人才有投票權,這個人必然會遭到駁斥;要是有人建議高尚住宅區的人有兩票,其他人只有一票,這個建議會被視為荒謬。那麼,為何只有某些小圈子裏的人才有資格選特首?為何其他人就沒有資格?是他們比其他人都成熟嗎?現時有些工商界的人公開叫不滿香港的人離開香港到別的地方居住;這種人很成熟嗎?你不夠他成熟嗎?為何他有資格選特首你沒有?是不是要到了香港人人人都變成曾憲梓、鄔維庸那樣,香港才夠成熟,才配普選特首?
美國有民主,英國法國捷克都有民主,中國沒有民主;是中國人民不夠成熟而美、英、法、捷克人民就夠成熟?人民不能享有民主是因為強權專政,不肯放棄獨攬大權;從專制的政府手中爭取民主當然不易,但以人民不夠成熟不夠資格而拒絕還政於民,那是顛倒是非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