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早前批評創新科技署旗下的應用研究基金損失龐大,去年蝕了2.47億元。創新科技署署長王錫基昨回應時說,不應單以財務結果來衡量基金的成敗,要將衡量基準擴闊,例如應用研究基金能為社會帶來的效益、創造新就業機會及帶來創新科技。
他又稱,基金投資項目時間仍短暫,未足以論成敗。他又以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為例,該所上市股份曾下跌逾50%,但不能就此稱納斯達克市場為失敗。
不過,隨着市場環境改變,他表示,該署正檢討對旗下創新及科技基金和應用研究基金的審批準則,其中建議成立督導委員會監察運作。該署正向業界徵求意見,而諮詢文件,估計至年底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