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送的年代,贈的年代。生意人老愛送甚麼的贈甚麼的去招攬顧客,都是商業手段。
多年前在東京,曾經跑破了腿也買不到一包紙巾。朋友說,日本人把紙巾當作免費宣傳品,成天到晚在街頭派送,你整天擦嘴擦屁股擦上一百遍也用它不完,還有誰巴巴的花錢去買?難怪滿街的店店舖舖都不賣紙巾。
說實在的,便宜誰不貪,哪怕只是一包紙巾。超級市場的印花、抽獎券,主婦們都看成是鈔票,大便宜如飛滿了若干哩數送機票一張,就不能說貪,誰都佔得理所當然。
你給收費的電視廣播公司介紹新客戶,得一些獎品,當然也拿得問心無愧。你沒叫人當上冤大頭吃大虧,何樂不為?何況你又不是那些吸血鬼似的層壓推銷員。
早陣子某家電話公司通知我說,要是繼續當它的客戶,會送一部電話。我是老主顧,並非不貪圖它的贈品,只是懶得填寫回條,電話乾脆不要了,反正很多贈品都不是好東西。
還記得訂閱過一家外國雜誌,得着的贈品是個手提包。不知道那是打哪裏翻出來的出土文物,活像個犀牛陰囊,說不定就是從金字塔裏挖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