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靈糧堂劉梅軒中學去年在大網仔香港小童群益會白普理營,舉辦「生活福音營」,其間一名中三男生在雨後的河道參與划竹筏時溺斃,昨在東區法院展開死因聆訊。負責活動的老師認為河道水位到其「心口」,無必要為學生借用救生衣,沒有考慮遇事時七名老師能否拯救逾百名學生,甚至不理現場豎有危險警告牌。 記者:蔡曉楓
死者為十五歲不懂游泳的林鴻斌,負責策劃活動的鄧志霖(譯音)老師昨供稱,他與姓莫及姓譚的老師在案發前一個月開始策劃「我們出海吧」活動,即由學生紮竹筏及划竹筏活動。
鄧老師續稱,事前從沒有翻閱教育署的活動指引,他不懂游泳,沒有到過案發河道視察,發給家長簽署的同意書沒有活動詳情,其後才補發注意事項給予參與該活動的學生。
鄧根據莫老師描述河道水位最深約到「心口」,「只要企直唔會浸親,感覺上安全,不知河道有水流」,故沒有向營地借用救生衣,同時沒有考慮由七名老師帶領一百零六個學生,遇事時是否有足夠老師拯救學生,當中只有共四名老師有拯溺及急救資格。
鄧老師指,去年六月二十六日早上曾下雨,他在案發地點見過一個警告牌,但沒留意,開始時他在試水區檢查學生的竹筏,見死者與其他同學將竹筏推出河道,其間有學生互相潑水及推撞,有人被推下水,遂喝止他們,其中一名學生自行上岸,幾經喝止後發現情況不妥,莫及譚老師立即下水救回兩名學生,當時他沒有點算人數,當學生在岸上集合拍攝大合照時,一名同學突然大叫死者失蹤,他與另一名老師往營地尋找,最後由消防員救起死者。
馬豪賢同學供稱,校方通告指水位約四呎深,他到現場見到一個寫着「水深危險,請勿嬉水」的警告牌,老師根本不知道誰人懂游泳,兩名女同學坐在竹筏上,他與死者等六名同學準備將竹筏推往二十米的終點,開始時水位已到嘴巴,走到近起點時「突然深咗落去,踩唔到地下,竹筏翻側」,同學不斷掙扎,他最後由老師救回岸上。
而陳詠彤同學在死者遇事時,見他水浸「心口」,攤開雙手好像遇溺,又好像在笑,因此不知他是否出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1385/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