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結三年訴訟 笑說「好開心」<br>女高級督察染髮覆核勝訴

了結三年訴訟 笑說「好開心」
女高級督察染髮覆核勝訴

【本報訊】天生棕髮的女高級督察林秀華,聲稱因工作爭執,被上司總警司借故「迫害」,挑剔她的頭髮曾局部漂染,違反禁止警務人員染髮的《警察通例》,經警隊內部紀律聆訊,裁定控罪成立遭譴責。她不服該裁決,昨在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在警務處處長一方的「讓步」不作抗辯下,法官頒令撤銷定罪及譴責處罰。因一頭煩惱絲與警隊糾纏長達近三年的訴訟終於了結,林秀華展露燦爛的笑容說:「好開心!」 記者:梁瑞珮

加入警隊十七年的女高級督察林秀華,是首位挑戰前任警務處處長曾蔭培發出的「染髮禁令」之警務人員。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昨「調解」這宗司法覆核時表示,林秀華把頭髮局部漂染(Highlights)時是警隊許可的,其後針對警務人員染髮而修訂的《警察通例》才生效,上司要她遵守通例,她已立刻採取合理的做法,向上級查問,只是上級未能給予她合理指示及做法,故要她接受紀律聆訊之決定是專橫,實不合理。
法官又指,當時林已表明,待頭髮生長後便將染有顏色的部份逐步剪去,回復自然顏色,難道要她把頭髮「剃光」,或是以人工方法將頭髮染黑,這樣只是外表看來自然,實際也非真自然,又可能再次違反通例。

官質疑:難道要「鏟青」
法官質疑,林確實已採取合理的步驟以符合通例要求,處方沒有考慮若要她花錢漂髮,她可能需蒙受髮質受損及因染髮而導致脫髮等風險。她身為女警務人員,喜愛及注重自己外貌是應得之權利,她外表完全得體、具體面,做警務人員又非當美國海軍,也不需如外國女歌星SineadO'Connor把頭「鏟青」。
法官續質疑,林沒有再局部染髮,現時頭髮已回復自然顏色,事件是否仍需雙方動用兩名資深大律師、爭拗兩天,毫無疑問最終會涉及龐大訴訟費。
雖然代表警隊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韋仕博堅持,是林在紀律聆訊中曾表示拒剪髮,但聽過法官言詞,經重新考慮後,決定作出「讓步」,本訴訟不作抗辯。

與上司爭執遭工作迫害
本身為印尼華僑的林秀華,天生棕髮,過往不時局部漂染頭髮,從未被上級批評,直至○一年七月調往旺角區情報組後才發生事故。
她指稱,同年十一月因處理罪案資料報告,與當時上司、任旺角區指揮官的杜振偉總警司起爭執,對方曾在電話中呼喝「我昅住你」,此後她便遭對方「工作迫害」,包括不合理地大增工作量,而局部染髮也成為被挑剔的「箭靶」。
結果,警隊向她展開紀律聆訊,裁定她違反通例罪名成立,她向處長上訴及呈請行政長官亦被駁回。
案件編號:HCAL118/2003

02年9月女高級督察林秀華年前因局部染髮,接受警隊內部紀律聆訊,被裁定違反《警察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