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執行反毒行動的警員,涉向深夜歸家的男倉務員施襲,事後威嚇事主「唔好亂講嘢」,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襲擊兩項罪名,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審結,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為誠實可靠證人,但未能講出真相的全部,基於存有疑點,裁定四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獲釋。
被告警員:潘志文、藍家健(均二十九歲)及吳浩倫(二十四歲),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另警長梁炳南(四十五歲)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發時四人隸屬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
代表律師昨結案陳詞時透露,事發當晚四人執行反毒職務,因事主反抗,雙方才發生衝突。裁判官裁決時指出,事主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負責調查的警員明顯有偏幫一方,亦不能從警員證供了解到真相,但因事主的供詞未能講出真相之全部,基於存有疑點,故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事發於○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深夜十一時許,三十二歲男事主陳國祥返家途中,在元朗安信街遭三人從後箍頸、箍腰及捉起雙腳抬上車帶返警署,其後在元朗警署內遭一人出言威嚇「唔好亂講嘢」。
案件編號:TMCC415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