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名本地流鶯「有眼不識泰山」,上月在尖沙嘴富豪九龍酒店附近一帶,上前兜搭警方派出的五名「放蛇」外籍高級警官,主動提出向他們提供性服務,終被一網成擒。八名涉案女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為了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名,其中五人分別被判入獄六個星期至兩個月不等,另三人判予緩刑十八個月。 記者:陳曉薇
八名被告分別為王夢雁、樊榮、魏思華、唐琳、劉清秀、趙蓉、黃晶旭和羅雲,年齡由三十四至四十二歲,均為本地人,各被控一項為了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控罪指她們於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富豪九龍酒店及南洋中心附近,為了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
案情指,警方於案發日採取掃蕩行動,派出五名外籍高級警官,包括警察機動部隊警司卓敬良、油麻地警區總督察霍思達、高級督察艾宏輝、高級督察范敏成和高級督察冼建能,穿着便裝假扮遊客,在案發的尖東一帶放蛇,其間八名被告分別在富豪九龍酒店及南洋中心外,上前兜搭該些卧底警官,表示可替他們提供性服務,收費八百至一千元不等,卧底警官隨即命令同袍將八被告拘捕。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大部份被告均由內地來港,現成失婚婦人,她們在感情上並不順利,因為本身沒有一技之長,又要供養家庭,才會淪為妓女,其中一名被告的兒子,現正面對中五會考,但卻不知母親賣淫,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案時指,法庭亦有責任打擊賣淫行業,她們在公眾地方唆使他人,尤其是遊客,對其他人構成滋擾,部份被告更屢次犯案,增加本案刑責,故須判具阻嚇性的懲罰。
案件編號:KCCC5944&47-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