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了納稅人一億元的維港巨星匯醜聞不絕,港府難辭其咎,但兩名負責高官卻互相推搪。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早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直指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缺席三次重要會議,處事方法不理想。盧維思回應說,該署完全根據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工作小組指示辦事;「當時如果質疑財政司司長的決定,有點不尋常」。 記者:譚暉
委員會昨日進行公開聆訊,立法會議員就審計署對維港巨星匯的審計報告,強烈指摘港府在巨星匯的籌辦過程中缺乏監管、審批兒戲。議員劉江華質疑,盧維思僅以「常識」(commonsenseapproach)去審查美商會的巨星匯財政預算是失職。另一議員石禮謙批評,雖然美商會是不牟利機構,「但好多人喺嗰度牟利!」他更質疑,去年七月二日港府高層在無足夠理據下,竟決定支持巨星匯,是因為「7.1五十萬人上街,(會議在翌日舉行)官員可能人在心不在」。
唐英年被議員多番迫問下,不斷強調政府這次「經一事、長一智」、「如果時光倒流,我哋會(向美商會)問更多問題」。他又不只一次為自己開脫,說早在首次有關巨星匯的會議上,他當時身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已質疑贊助金是否需要高達一億元,但由當時財政司司長梁錦松領導的工作小組,最終同意有關撥款。
至於有議員追問,他是否接受盧維思以「常識」去審核美商會的建議,唐英年沒有正面回答。但當議員點出盧維思全數缺席三個巨星匯的重要會議(表)時,唐英年終於公開表示,盧維思的做法不理想。另一風波主角盧維思則分別以外訪、有另一會議及自己放假為由來解釋何以缺席。
盧維思昨日強調,投資推廣署只是依從由港府高層組成的工作小組指示辦事。
立法會議員質疑一億元的贊助金額,有違政府在一九八八年發出有關贊助金的撥款指引,盧維思竟然說:「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自己說是贊助費,無理由我們要走回頭去找指引……當時如果質疑財政司司長的決定違反指引,有點不尋常。」議員劉慧卿抨擊,這說法反映官員不敢挑戰上司的決定,政務官制度面臨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