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浸會大學正密鑼緊鼓與北京師範大學商討,在珠海合辦一所高等學府,本港及內地學生均可報讀。據本報取得雙方合作的協議書文本顯示,浸大竟同意獨力支付人民幣一億元投資金額,而對方僅需提供二百畝用地;另據安排初步意向,浸大須承擔學院的所有虧損。立法會議員質疑,浸大此舉有利用公帑培養內地學生並承擔大學做生意風險之嫌。 記者:莫劍弦、譚暉
浸大與北師大商討合辦的學府名為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將提供由副學士至博士研究生的課程。據了解,上月一日,浸大校董會在激烈辯論下,原則上同意和北師大合作辦校,因此舉可令浸大成為本港首間在內地設有校舍的大學。校長吳清輝其後匆匆到北京,在上月九日與北師大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書》。
據知情人士取得的協議書副本及浸大的內部文件顯示,部份關於學院財務安排的條文形同「不平等條約」。按協議書,總投資額初期涉及人民幣一億元,悉數由浸大提供。浸大付出「真金白銀」,但北師大投入的只是在珠海分校內二百畝土地,分校內的其餘設施,訂明是由北師大珠海分校有償提供。
浸大內部文件又披露,投資上限設定一億五千萬元,其中一億四千萬元資金來自持續教育學院儲備基金。除了協議書訂明要付的一億元外,浸大將以股東身份再向該學院貸款四千萬元。浸大要承擔所有營運虧損,也享所有盈利。然而,根據內地法例,扣稅後盈利的兩成半,須預留作學院將來發展之用,只有其餘七成半可予攤分。
知情人士指出,雖然一億元的投資金額來自持續教育學院,但該學院部份員工的薪金由政府支付,浸大此舉有將公帑補貼內地新學院之嫌;而浸大並無成立有限公司去簽訂協議以減低風險,「所以蝕錢一定係由浸大全數上身,隨時係無底深潭。」
立會議員張文光指:「邊度會有香港人到珠海讀大學?」有關安排令人質疑是用本港納稅人金錢,去資助內地學生讀書,或有違大學的撥款條例。
浸大校董會成員黃英豪承認,浸大的確正與內地一大學商討合作辦校,因國內法例不容許本港大學在內地獨資辦校,若合作成功,這將是浸大的重要里程碑。他說,校長吳清輝曾向校董會滙報進展,而浸大也成立了工作小組去研究細節,雖然雙方就合作意向已有共識,但未到傾談細節的階段。
*浸會大學投資人民幣一億元,在動工興建校舍時,最少到款一半
*北京師範大學負責投入規劃用地二百畝作興建校舍之用
*由於校舍位於北師大珠海分校內,學院可共享校內圖書館、體育設施、食堂、道路、保安等服務,但需付款
*據浸大工作小組建議,浸大將負責學院日常運作的虧蝕或享有所有盈利。但按內地法例,扣稅後的盈利,25%須作學院發展基金,其餘75%可攤分
資料來源:浸大與北師大的《合作辦學協議書》及浸大內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