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是時候取消創新科技基金! - 盧峯

蘋論:是時候取消創新科技基金! - 盧峯

創新科技署近日接受傳媒訪問,透露將改革創新科技基金的營運模式,日後將以成立研究發展中心的形式把基金的撥款對象縮窄至某些特定行業。要被納為重點行業的首要條件,是業界必須投資及使用研究發展中心的項目,而且有潛力將成果推銷至珠三角,以保證公帑資助的項目有市場空間和提高科研成果的實用率。
奇怪的是若這些重點行業內的企業真如政府所說能保證項目的市場空間,為甚麼那些受惠的行業不能從市場獲得資金而要靠政府支持?正如本欄曾提到,本港可供投資創業的資金很充裕,只是好的投資項目難尋而已。果如是,這些重點行業內的企業又何須政府支持呢?
事實上,只要細看創新科技基金今天的運作模式,我們就不難明白為甚麼企業傾向找政府幫忙而不到市場籌集資金?就以創新科技基金轄下表現最差的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為例吧。
至2003年底止,共有40個項目完成,其中僅有15個項目被評為能帶來裨益或實用,換言之有62.5%的項目沒有裨益或不實用!為何失敗率如此高?在《創新及科技基金指南》第五章所列的資助基本原則中便找到答案。
透過這計劃,政府將以等額出資方式對企業提供資助,並只會在企業能吸引進一步投資或有收益的情況下才收回本金,毋須利息,而且用政府資金添置的機器設備和項目內衍生的知識產權均為企業擁有。如此豐厚的優待,難怪受惠企業寧願找政府幫忙,也不到市場集資。
更嚴重的是,這財務安排將投資風險轉嫁給納稅人,誘致「道德風險」(moralhazard)的產生,這可能解釋了為甚麼這計劃的高失敗率。是時候取消創新科技基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