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台三商人涉行使一億美元假信用狀

中美台三商人涉行使一億美元假信用狀

【本報訊】三名分別持中、美及台灣護照的商人,涉嫌向銀行要求核對一張價值一億美元(約7.8億港元)的虛假備用信用狀,作為向其他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時作抵押。涉案三名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作進一步調查,不排除會加控罪名,預料案件將轉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基於案情嚴重,拒絕三被告保釋,還柙至五月七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押後進行海外調查
三名被告順序為張相林(四十四歲),報稱公司董事,持中國護照;阮大方(六十三歲),報稱商人,持美國護照;李厚政(四十七歲),任職公司董事,持台灣護照。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今年四月十三日至二十八日期間,在港串謀向荷蘭銀行提交一張由該銀行台北分行發出的備用信用狀,價值一億美元,誘使該銀行接受為真文書,意圖詐騙。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進行海外調查工作,並透露涉案銀行分行一名代表將確認有關信用狀的簽署,不排除會對三名被告加控罪名。
案件編號:STCC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