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運輸工人疑在街上刻意碰撞一名智障男子,將一個只值二百元的鼻煙壺丟碎地上,然後向對方敲詐賠償三萬四千元,更連續數月以借錢方式向該智障男子騙走約共二十四萬元。被捕工人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一日於九龍城法院再度提訊。 記者:梁家亮
被告戴兆良(三十五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被告於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黃大仙中心,藉詞碰撞一名姓潘男子後跌碎一個鼻煙壺,向潘索取三萬四千元賠償;被告另控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向同一名男子偷竊近二十四萬元。
控方庭上要求將案件押後以待律政指示,並指本案事主為一名智障男子,被告利用事主的弱點及怕事性格進行連串欺詐。事發時,被告與事主在街上碰撞,被告刻意將一個鼻煙壺丟在地上,並要求事主賠償三萬四千元。
其間,被告得悉事主在銀行內有巨額存款,由於事主非常害怕被告,被告便以借錢方式,先後十一次騙去事主約共二十四萬元款項,事件引起事主家人懷疑報警。
被告被捕後承認該鼻煙壺其實只值二百元,被告無力償還金錢,有關款項亦已花光。
控方透露被告曾有十五次案底,當中有四次涉及不誠實及四次偷竊,由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
裁判官最後准許被告以三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准被告離港並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日須向警署報到;裁判官強調被告不可直接或間接騷擾證人。
案件編號:STCC6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