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士兵殘害和侮辱伊拉克囚犯的行為,不但令兩國蒙羞,更嚴重違反一九四九年保障戰俘的《日內瓦公約》,是一種戰爭罪行。
《日內瓦公約》第三條定明:「沒有積極參戰的人,應以人道對待。謀殺、殘害、虐待、踐踏尊嚴,尤其侮辱和貶低他們,都被禁止。」美軍發言人坦承,涉嫌虐待囚犯的駐伊美軍,沒有學習過《日內瓦公約》。
美國《紐約人》周刊和英國《衞報》報道,這些虐待行為可能是美國軍方情報機關下令美軍向囚犯迫供的手段,實況可能比傳媒披露的更殘忍。
報道指,涉嫌參與虐待囚犯的美國陸軍參謀軍士弗雷德里克,今年一月曾寫信回家透露:「這是軍方情報機關的意願。」他和另外十六名涉案美軍已被停職,其中六人面臨軍事審訊。
美聯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