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信念不做壞事

創辦信念不做壞事

剛達而立之年的Google創辦人布林(SergeyBrin)和佩奇(LarryPage),都濃眉大眼,似鄰家男孩多於億萬富翁。他倆九五年於美國史丹福大學攻讀博士課程時認識,但兩人都沒有畢業,因為他們無心插柳地創辦了全球最熱門的搜尋引擎Google。
Google原本不過是一紙論文。布林和佩奇合撰報告,解釋怎樣用複雜的數學,按網頁熱門程度來編索引和排次序。結果利用一台二手電腦多次測試後,他們申請停學,籌措了七百八十萬港元,在九八年正式推出Google。

創辦人身家各逾70億
《財富》雜誌去年估計他倆各有身家九億美元(七十億二千萬港元),絕對堪稱鑽石王老五,但他們沒有駕跑車住豪宅,而是繼續簡樸生活,連信念也是簡單而善良的「不做壞事」(Don'tbeevil)──「盡我們所能,為用家、顧客和所有人做對他們最好的事。」佩奇解釋說:「我們希望Google可以令世界更美好。」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