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遇襲案三被告准保釋

黃毓民遇襲案三被告准保釋

【本報訊】城中名嘴黃毓民早前在尖沙嘴街頭遇襲案,涉案三名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三合會社團成員及串謀襲擊罪名,控方反對三人擔保因案件涉及黑社會活動,被告涉收錢去襲擊黃毓民,亦恐防被告會滋擾控方證人。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各以五千元保釋,案件押後至八月四日審訊。

控方稱有六名證人
首被告崔偉明(五十一歲),被控於今年三月十六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以三合會社團成員的身份行事,被告原被控普通襲擊罪則獲撤銷。
次被告李國華(五十二歲)及第三被告劉宗其(二十一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普通襲擊黃毓民。控方指案中有六名證人及三份警誡供詞,預計審訊需時兩天。裁判官准許被告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不准滋擾證人,並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KCCC5279、4560&46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