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記電訊高級顧問——法律及規管科 郭子榮
拜讀四月二十三日林本利教授的《收回頻譜拍賣合理合法》,本公司有幾個要點需要回應,以正視聽。
林教授主張公開拍賣頻譜,並引用外國例證支持此舉「合理合法」。但例證未有談及外國政府在續牌方面的處理方法,亦未能點出電訊業的關鍵問題所在。目前香港電訊管理局是否應在3G市場剛起步、大部份營運商尚未推出服務的時候,引入更多競爭?有關電訊管理局應如何發牌、是否應公開拍賣,根本言之過早。日本人口一億二千七百多萬,網絡商只有三家;南韓人口四千七百九十萬,網絡商亦只有三家;美國人口二億八千萬,網絡商也不過五家。香港人口只有六百八十萬,2G網絡商有六家,3G網絡商也有四家。
早在八○年代,電訊商可說是由零開始建立香港的流動電訊市場。當時,網絡商投入巨額投資興建網絡、承受巨大風險,並投放大量資源和心力培育市場,對整個電訊市場的發展,實在有莫大貢獻。現時卻被視為「享受免費午餐」,對現時的電訊持牌人是否很不公平?
林教授亦提到,「香港作為國際都市,電訊市場卻十分本土化,外國投資者的參與愈來愈少」。事實上這正是因為電訊管理局沒有完善政策支持行業的長遠發展,引入過度競爭的後果。如果行業競爭過度,無利可圖,一方面會嚇怕外國投資者,另一方面則會打擊現有營運商再投資開拓新技術的意欲,最終將直接損害香港在國際電訊業上的技術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