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懷疑患有癲癇症的司機,昨日駕駛貨車運送家具途經順利邨時,疑突然病發無法操控車輛,引致貨車失控撞欄並衝上行人路,司機及一名跟車工人受傷,事後被送院治理。倘若當局證實肇事司機在領取駕駛執照時刻意隱瞞病情,可能會吊銷其執照及加以檢控,當事人可被判監三個月。 記者:劉永明、劉柏麟
傷者姓岑,二十七歲,在運輸公司任職司機,昨日下午二時半,他駕着一輛密斗貨車運送一批家具,並有兩名跟車工人同行。
當時,貨車沿着順利邨順安道向順天邨方向行駛,至順緻街交界時,疑他突然癲癇症發作,全身抽搐,手腳無法自我控制,一時間,貨車隨即失去控制,首先向左撞毀一條燈柱,繼而掃毀一段欄杆,然後全車鏟上行人路撞向山坡停下,幸而當時行人路沒有人經過,否則情況更為嚴重。
意外後,司機雙腳被夾困在車廂中,無法動彈,而一名二十三歲姓馮跟車工人亦右手受傷,他由另一名跟車工人扶出車外報警,但兩人均無法救出被困司機,直至消防員到場將車門撬開,花了一段時間才將司機救出送院。
經治理後,司機情況穩定,另受傷跟車工人在敷藥後無礙已出院。
據悉,受傷司機患癲癇症已有三年多,但一直沒有求醫。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患有癲癇症、高血壓可能引致突然暈眩、精神紊亂、肌肉不受控制、未受控制糖尿病、白日下不能看到二十三米外事物等人士,都不合資格申請駕駛執照,法例並規定若當事人在領取駕駛執照後患有上述疾病,便要書面通知運輸署。
同時,若駕駛人士在領取駕駛執照後被揭發隱瞞病情,當局除會吊銷其駕駛執照外,當事人更會被罰款二千元及入獄三個月,若屬再犯則會加重刑罰至罰款五千元及入獄六個月。
梁永鏗續稱,若隱瞞病情的駕駛人士發生意外揭發病情,保險公司一般會作出第三者保險賠償,但事後可能會就隱瞞病情向當事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