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身披「大字報」站於灣仔金紫荊廣場絕食抗議,控訴曾任警方「線人」後遭警方出賣之的士司機,涉嫌在尖沙嘴廣東道危險駕駛及開車圖撞警員接受審訊,被告自辯時反指遭警員以手銬擊傷手腕,更指控警員自行趴在車頭扮作被撞倒,合謀加害他駕車「撞差人」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七日裁決。 記者:梁家亮
被告廖日成(五十一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尖沙嘴廣東道近中港城入口處,危險駕駛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名。
被告昨自辯時反指當時遭警員截停後落車跟警員理論,其後有一名高級警員出現,指他「咁多嘢講,就『砌』佢不小心駕駛罪啦!」,被告聽到後非常憤怒,怒罵警員有違執法人員的所為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告承認當時向警員爆粗。
被告續指,警員其後拿出手銬向他的頭部襲擊,他以右手擋開,於是立即返回的士的車廂內鎖起車門,但警員以手銬敲打車窗喝令下車,被告惟恐人身安全受威脅欲駛車到警署投訴,此時,突然有一名警員走到車頭攔截他開車,該警員然後自行趴在的士車頭,並隔着擋風玻璃對他冷笑,被告最後被勒令下車及被鎖上手銬,兩名警員合力將他頭部按在牆上,警員表示:「你話我『寸』,我就『寸』畀你睇!」又表示會控告他瘋狂駕駛及「撞差人」的罪名。被告送院驗傷證實右手腕受傷。
被告形容涉案警員「好似做場戲咁」,認為他們的行為可恥,不應向他使用暴力。
控方案情指出,當日下午五時許,一名警員在事發地點附近指揮交通,見被告將的士停在路面的「黃格仔」內,然後被告「衝紅燈」駛入中港城入口處導致橫過馬路的途人爭相走避,警員將被告截停及要求增援,警員其後走到車頭抄牌時,被告開車撞傷警員大腿。
資料顯示,廖日成於去年三月聲稱曾擔任「線人」協助警方搗破千萬元冰毒案,但為躲避黑幫追殺而在的士內,自製「毒氣室」自殺,幸被途人發現獲救。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廖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身披「大字報」絕食抗議,以同一理由控訴遭警方出賣。
案件編號:KCCC207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