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制被轟取巧 難保障工人<br>房署外判合約調高工資評分

新機制被轟取巧 難保障工人
房署外判合約調高工資評分

【本報訊】房屋署的外判合約投標制度一直備受詬病,房屋委員會昨日終於通過一套新的服務合約評審機制,調高「承諾工資」在整份合約評分的比重,並引入工資分級評分制,若工資及工時的評分低於及格水平,標書將不獲考慮。房署有信心在新制下,外判清潔工日後的月薪可更貼近市場水平,但工會批評新制「換湯不換藥」,未能真正保障員工權益。
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更改外判服務標書的計分準則,將員工薪金佔整體評分的比例,由百分之四至六,調高至百分之十七點五至十八。

以工資及工時評級
房署又引入工資分級制度,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有關清潔工人的平均薪金,以及投標者標書中的平均標價,制訂工資高低級別,若標書中的承諾工資屬高級別,將獲加分,屬低級別則被扣分。同時,署方亦會對每天工時進行評分,以每天十小時為評分指標,多於十小時得分較低,少於十小時得分較高。
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支援服務)梁世智在記者會上表示,在新制下,若承辦商提出的工資及工時低於及格分數,其標書將不獲考慮,若所有標書的得分均不及格,房署會重新招標。他有信心實施新制後,外判清潔工的月薪可達至五千一百元的市場水平。

須轉帳或支票支薪
此外,房署規定承辦商必須引入自動轉帳及支票方式支付員工薪酬,以便查核。下月會率先有五份外判合約以新制評分,涉及的屋邨包括頌安邨及葵盛東邨等九條屋邨。
部份房署外判承辦商早前被揭發以二千五百元超低月薪聘請員工,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胡穗珊批評房署的新制取巧,玩弄數字遊戲,「由於未有明文訂立最低工資,承辦商理論上仍可以二、三千蚊聘請員工」,而承辦商日後也可透過提高其他表現的評分爭取合約,根本難以提高對員工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