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目睹身穿一家電訊公司制服的男子,將兩張載有客戶姓名、電話及詳細地址的安裝紀錄,「當垃圾」丟在巴士車廂內,感電訊公司洩漏客人私隱。私隱專員公署指,機構處理載有個人資料的紀錄時,須確保其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到保障,否則有違私隱條例。
讀者楊小姐稱,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時許,她乘坐九巴74X線,由九龍灣前往大埔,甫上車已見四名穿着灰色,上面有「HGC」(和記環球電訊)公司標誌T恤的男子,坐在下層車廂尾部,並正高談闊論,其間亦見四人手持一叠紙張,不斷翻看。
楊小姐說:「當時佢哋好大聲,四個人坐八個位,所以特別惹人注意。」當巴士駛至大埔廣福邨站時,四人同時下車,但其中一人突將手上紙張「揸埋一嚿」,如廢紙般掉在座椅旁,她在好奇心驅使下,將該些「廢紙」打開一看,赫然發現是兩張和記寬頻客戶的安裝紀錄,上面清楚印有客戶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號碼及客戶編號等,「如果係垃圾我重可以接受,點知會咁過份,隨便將有客人資料嘅文件亂丟。」
由於她最近才成為和記環球電訊固網用戶,感職員此舉有洩漏客戶私隱之嫌,於是向本報投訴。
楊小姐謂:「佢哋咁處理客戶資料真係好有問題,係咪裝完機就可以隨便將客人嘅資料四圍丟?我都好驚自己嘅資料會咁樣被處理,俾人執到唔知會做啲乜,好冇保障。」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根據《個人資料(私人)條例》中有關個人資料保安的保障資料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須確保其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到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或其他使用所影響。
發言人指,公署雖未能確定丟棄紀錄人士的身份,而暫未能對個案作出評論,不過,機構在處理載有個人資料的紀錄時,須確保符合上述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以免不相關的人士得悉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否則有違私隱條例。
本報接獲楊小姐投訴後,將個案轉介和記環球電訊跟進,查詢該公司會如何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以及如何處理是次個案,該公司表示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但已跟進調查。(○四二二○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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