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半生奉公守法的替更小巴司機,因父母患病及「沙士」襲港,陷入經濟困境,欠下十萬元巨債,惡念陡生,攜刀上街之餘,並向正在櫃員機前存款的女子撒胡椒粉,搶去二萬二千元,逃走時還揮拳傷人,該名兼職司機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五年,法官並表揚協助捉賊的三名熱心市民。 記者:梁偉強
四十三歲被告陳國利承認一項打劫、兩項襲擊傷人及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暫委法官杜麗冰指本案是一宗悲劇,相信被告有悔意,但指「沙士」雖令很多人陷入經濟困境,但隨便打劫,法庭不能鼓勵,必須判阻嚇性刑期。
此外,法官斥責被告打傷兩名追捕他的市民,被告在緊迫時亮刀,亦會造成嚴重後果,考慮他初犯,判監影響大,遂判上述刑期,法官又讚揚三名協助追賊的市民,指那是香港人的驕傲,並囑警方代法庭致謝。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九日中午,在觀塘輔仁街一間銀行內,打劫四十歲女子張麗群,當時張已把四千元存入現金存款機,被告朝她臉龐撒胡椒粉,搶去她手上的二萬二千元。
三名熱心市民陳振耀(五十一歲)、趙永樂(四十一歲)及顧俊權(四十歲)先後阻擋被告逃跑,被告揮拳相向,又拿出一柄十一吋長水果刀,陳、趙遭被告打傷眼睛位置,眾人合力將他制服。
被告稱因沒工作大半年,要錢開飯才犯案,亮刀只為嚇唬追捕者,亦無心打人。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稱,被告已為人父,兒子七歲,他是家中長子,有弟妹五人,○二年中為照顧八十五歲身染惡疾的父親,辭掉司機工作,又向朋友借了幾萬元支付醫藥費。
老父過身後,「沙士」爆發,他只找到替更小巴司機的工作,為養妻活兒,照顧患病的母親,他透支信用卡及向多間財務公司借貸,欠下十萬元,案發當日財務公司致電追債,他自感走投無路,遂攜刀上街及買胡椒粉,尋找目標犯案。
案件編號:HCCC64/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