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議員猛烈抨擊下,政府昨宣布刪除校本管理條例草案內被視為「羅范管理」的條文,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將不能以無上權力指使法團校董會行事;至於獲公眾廣泛支持、將條例的五年過渡期改為五年選擇期的建議,教統局仍未作出回覆。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早前建議,把推行有關條文的五年過渡期改為選擇期,讓學校自行選擇是否跟從;張文光昨指天主教香港教區、聖公會、津貼中學議會、津貼小學議會、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及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已表明接受。
教統局副秘書長鄭文耀昨出席立法會審議校本條例草案的委員會後表示,目前的主要工作是逐條審議草案,再有太多改變只會「牽一髮動全身」,不希望節外生枝,其他說法則「按下不表」。聖公會教育幹事夏永豪認為,刪去常任秘書長的權力不過是「少少修修補補」,觸不着問題核心,「𠵱家係唔容許其他模式,(政府)逃避呢個問題。」他重申,不接受政府一刀切的安排,但同意有五年選擇期是好事,「既然未取得共識,不如將法案暫時擱置。」
會議上議員亦建議政府,規限同時擁有家長及校友身份的人士,不可以同時出選兩個選舉。對於早前有關教員校董的爭議,教統局將教員的定義由准用教員或檢定教員,收窄為出任校董之教員必須屬編制以內,以及與學校有至少有一年合約,以避免出現「半日校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