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藥疑奪命 惠氏藥廠需賠78億

減肥藥疑奪命 惠氏藥廠需賠78億

美國德州婦人在一九九七年一度服用現已禁售的減肥藥Pondimin,去年因高血壓死亡,家人入稟法院控告製造該藥的惠氏藥廠(Wyeth),陪審團周二裁定惠氏藥廠要向死者家屬賠償十億美元,即七十八億港元,其中逾七十億港元屬懲罰性賠償。惠氏不服判決,揚言上訴。

引發高血壓 97年被禁售
惠氏出售的Pondimin含氟苯丙胺(fenfluramine),是俗稱「fen-phen」的雞尾酒減肥療程的一部份,另一部份是苯丁胺(phentermine),但後者不會構成健康問題。
原告律師奧坎說,死者科菲在九七年連續五個月服用該減肥藥,該藥同年九月因被發現有副作用而被禁售。科菲在○二年被診斷患上「原發性肺高血壓」(primarypulmonaryhypertension),去年病逝,終年四十一歲。奧坎將科菲之死歸咎於服食Pondimin,指摘惠氏「推售該藥時立心不良,將賺錢放在人命安全之上」。
惠氏辯說,依足聯邦規定,對Pondimin可能引致原發性肺高血壓提出足夠警告。
惠氏律師西姆斯說:「科菲是病態癡肥、服食減肥藥的常客,在服食減肥藥前家族有患心血管病例,她在停服Pondimin逾四年後才出現原發性肺高血壓症狀。」
西姆斯揚言上訴,因為陪審團沒有理會科菲在停服Pondimin後仍有服食另外四種醫生處方藥物,而這些藥物都附有可能患原發性肺高血壓警告字眼;陪審團判處逾七十億港元懲罰性賠償,也超出德州的賠償上限。

預留1290億 訴訟及賠償
在全球禁售Pondimin前,約六百萬人曾服用該藥。為幫助因接受fen-phen療程而患病的病人,惠氏藥廠成立了一個總值二百九十三億港元的信託基金,但約七萬八千人拒絕參加計劃,惠氏亦預留了約一千二百九十億港元,作為支付信託基金、訴訟費和賠償。
本港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本港在一九九八年一月已撤銷Pondimin的註冊,屈臣氏和萬寧也表示無出售Pondimin。
美聯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