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害人指港府無力救援<br>內地公安違法扣押港姊弟

女受害人指港府無力救援
內地公安違法扣押港姊弟

【本報訊】一對香港居民姊弟在過去三年多先後遭內地公安違法逾期羈押,姊姊周小平日前終獲發還證件回港,與早前先獲釋的弟弟重聚,周小平指中港兩地通報機制出現漏洞,港府根本無能力施救,而內地辦案部門主觀入罪,令港人人身安全大受威脅。 記者:陸羽平

在政府任兼職繙譯員的周小平昨日在記者會上說,她的胞弟周偉光經營貿易,他於二○○○年十一月十日,在順德被公安部門扣押,懷疑他涉及走私逃稅案,及至一年多後即○二年六月七日,檢察院才撤回起訴,無罪釋放。

胞弟被毒打迫供
周小平於○二年八月十八日與夫往內地旅遊時,經皇崗口岸,她被指涉及同一宗走私逃稅案而被公安拘留,及至去年十月十三日經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惟證件仍被法院以案件正在上訴為由扣留,半年後才發還,日前返港,但個人物件至今仍未發還。
「好無辜,好冤枉。」周小平表示在看守所扣留一年多,她與其他案件的九至十名嫌疑犯擠在一起,「吃、喝、拉、睡」都在一間僅得八平方米的斗室,她形容環境衞生惡劣。周小平又說,胞弟被關押期間,更被執法人員毒打迫供。對於內地執法部門以主觀定罪的方式,她甚感無奈,並表示暫時不會再往內地。

保安局只任「信差」
周小平又指兩地通報機制存在問題,當時她被扣留於廣州,而本港保安局接獲的通報消息則為順德,其後家人經過一番轉折後才查獲正確資料,她亦曾去信保安局求助,最後也未能成功援救。
曾協助援救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質疑保安局在此事件上被動,只是擔任「信差」的角色,未有主動跟進逾期羈押的港人個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若案情複離、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執法機關在逮捕後三個月仍未提出檢控,便屬超期關押。
葉國謙又表示,已以全國人大的身份去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貫徹執行法律,以保障人民公民權,亦將約見保安局要求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