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應付現金流量不足情況,政府再度向立法會申請,從土地基金轉撥400億元到政府一般收入帳目。這是繼去年5月政府向立法會申請轉撥1200億元後,第二次提出申請。若申請獲批,土地基金將減至1177.65億元。政府同時建議,索性撤銷土地基金,將全數結餘轉入政府一般帳目。
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受條例所限,土地基金只可用作投資,政府不能動用,但面對龐大財赤,政府去年打破缺口,要求立法會授權可作轉撥,並開始研究該基金去向。政府又指出,曾考慮預留土地基金用作基建工程及徵用土地,但認為可透過出售資產或發債集資達致上述目的,故沒有必要為該基金設定用途,而且政府出現赤字,都是用儲備填補,而土地基金作為儲備一部份,撤銷後可名正言順用作應付政府現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