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特區政府也不尊重《基本法》! - 何洋

蘋論:特區政府也不尊重《基本法》! - 何洋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前天來港出席一個座談會,並發表題為《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探求香港政制發展的正確之路》的演講。
在講詞中喬曉陽提及,人大常委會在充份參考香港各方意見後認為,香港在開展政制改革時必須認真考慮一些實際情況,其中一項有關《基本法》。他談到:「在《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尚未牢固,在《基本法》的規定尚未全面落實的情況下,或者說在一個連憲制性法律尚未得到應有的尊重的社會裏,在政治體制上作出激烈的變革,其負面的後果是可以預計的。」
事實上,喬曉陽的講話亦可套用在經濟範疇上。回歸後,特首領導的特區政府,為了替香港的經濟創一番新景象,加速香港向知識型經濟的過渡,推出一浪接一浪的政策。甚麼港、甚麼園、甚麼中心等名目繁多的大型投資項目就是在這樣的宏觀氣候下催生的。
為了向高增值、知識型的經濟體系邁進,特區政府不惜拔苗助長,以政府的行政命令代替香港一向倚重的市場力量來改革香港的經濟制度。其負面後果正如喬曉陽所說:「是可以預計的」。特區政府的新政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為落實這些項目,政府必須大幅增加支出,令過去6年中5年出現財政赤字。
明顯地,特區政府在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前也沒有很好地尊重和落實《基本法》第107條。若然特區政府真的能恪守量入為出,避免赤字預算的原則,在財源有限的情況下,又怎會推出那麼多假大空的政績工程呢?可見喬曉陽的見解的確獨到。
由此推論,香港的經濟持續低迷,除外圍負面因素影響外,特區政府沒有老老實實地執行《基本法》第107條也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