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毒行動中疑襲擊倉務員<br>四警涉箍頸傷人受審

反毒行動中疑襲擊倉務員
四警涉箍頸傷人受審

【本報訊】四名隸屬元朗警區的特別職務隊警員,在區內進行反毒行動時,涉嫌向一名男倉務員施襲,事主遭三人從後箍頸,強行挾上警車帶返警署,其中一人更在警署叫事主「唔好亂講嘢」。涉案四名警員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襲擊罪名,昨在屯門法院審訊。 記者:陳浩義

四名被告順序為潘志文、藍家健、吳浩倫及梁炳南,隸屬元朗警區,分別為一名警長及三名警員,案發時任特別職務隊。控罪指四名被告於○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元朗安信街襲擊一名陳姓男子,導致其身體受傷。另同日在元朗警署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三十二歲任職倉務員陳姓事主昨作供指,事發當日晚上十一時許,他放工往食消夜之後,為節省時間遂抄小路返家,當他行至安信街香港賽馬會健康中心對開時,突遭一人從後箍頸,對方並說「嗱唔好出聲」,隨即有另一人亦從後箍着其腰,未幾,再有第三人從後捉住他雙腳,繼而將雙腳扯起離開地面。

被箍時眼鏡飛脫
陳表示,前面有一人手持對講機,但他看不清楚該四人的容貌,因三人在他後面,並非在其視線範圍,而他被人箍頸時,眼鏡已飛脫,故連前面一人的面貌也看不清楚。
陳續稱,他曾作出反抗,但對方氣力頗大,他被箍得難以呼吸,幾乎窒息,隨即遭他們抬上車。其後被帶到元朗警署,在警署內其中一名被告更向他說「唔好亂講嘢」。
陳接受律師盤問時表示,當他看到對方身懷手銬,以及在警署見到有軍裝警員,才知道及相信四人為警員。他又表示,曾遭遇打劫,亦是被匪徒從後箍頸行劫,所以當時感覺「被打劫」,於是想掙脫。此外,他有被警員截查身份證之經驗,警員會出示委任證,不像當晚四人並沒有出示證件。
陳姓事主於翌日往天水圍警署作出投訴,隨後被送往屯門醫院驗傷,證實左右手肘、臉部及口唇均受傷,並由警員替其拍照存檔。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TMCC4150/2003

陳姓倉務員作供後離開法庭,他在庭上稱遭人從後箍頸箍腰及捉住雙腳。劉漢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