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一塌胡塗的特區科技政策 - 何洋

蘋論:一塌胡塗的特區科技政策 - 何洋

在回歸後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中,特首向全港市民宣示了他欲推動香港科研發展的宏大抱負,「我的目標,是要使香港成為一個產品發明中心,而且服務對象不只是本地,更是華南和整個亞太區域」。在1998年,政府獲立法會批准注資5.25億投入應用研究基金,連同該基金在港英時代的前身遺留下來的2.25億,該基金共有7.5億開辦資本。
應用研究基金能否實現特首那看得很遠,很遠的科技政策目標呢?不幸的是其結果只能令納稅人同聲一歎。審計署最新報告顯示,以98年11月開始計算,至去年12月止,應用研究基金共投資了23個項目,總投資額為3.78億,但這些投資的最新近估值只有1.72億元。換言之,這些投資的資本損失百分比達54%。
失敗原因可以歸納為二點,一、本港從來不缺資金投資有潛質的科研項目,只是好項目難覓而已。事實上,審計報告內披露早於2001年底已有代政府物色和管理投資項目的基金管理公司表示「(a)在香港難於物色優質的公司作為準投資對象;及(b)香港的創業資本行業發展蓬勃,創業資本來源多不勝數」既然市場有充裕資金,政府又何須越俎代庖,充當起風險投資者的角色呢?二、為滿足特首「超英趕美」的科技大夢,政府不惜把港英時代制訂的一套嚴謹投資準則徹底放棄。回歸後,這些準則因被視為妨礙投資審批的靈活性而以較為寬鬆的準則所取代。為了急於求成而降低審批門檻,投資又怎會不泡湯。
結論是明顯的;特區政府求功業心切,不惜介入市場比它辦得更好的風險投資領域,敗局早定。